
原来,2021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常某某流窜至项城市孙店镇袁营村袁某章家中,乘其家中无人之际撬开门锁,将其堂屋东间卧室存放的10000余元现金盗走。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杨富春、民警邝刘杰迅速展开调查,经过科学研判、缜密侦查和大量的摸排走访,案件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21年7月6日,办案民警经过耐心蹲守,成功在上蔡县杨集镇某村将常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对其所做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数退还赃款10000余元。7月20日,收到失而复得的钱财后,受害人袁某章非常感动,本想送锦旗致谢民警,怎奈年老体衰,不能亲身前往,只好等到在外务工的儿子回家过年之际,让其专程到项城市公安局,为办案民警送上锦旗表示谢意。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牛天慧/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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