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马国福 程玉成/文图)12月24日,河南省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7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河南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部署综合整治后,发现的5个新增违法案件面向社会公开通报。5个新增违法案件分别是:汝州市河南永瑞粟农业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汝州市夏店镇平进军非法采矿案;林州市临淇镇陈栓根非法采矿案;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市璟鸿生态农业旅游公司非法采矿案;三门峡市陕州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委托他人非法采矿案。
通报称,部分地方政府落实“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不力,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仍整而不治、禁而不止;部分企业及个人仍无视法律法规,顶风违法,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群众不满。责成汝州市、林州市、鹤壁市淇滨区、三门峡市陕州区等市(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牵头从严做好问题处置,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置结果。责成当地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成员单位依法从严开展处置工作,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据职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严格立案查处,坚决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