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期,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市看守所日常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在押人员时某在审判环节审理期限超期,遂对该案进行了调查。
经查,在押人员时某因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12月1日被中院裁定发回区法院重审,重审时间至今已近一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存在超审理期限问题,区法院决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没有书面通知川汇区检察院和周口市看守所,导致时某被超期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川汇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回复,诚恳接受川汇区检察院对案件的依法监督,表示尽快将此案审结,并在今后办案过程中杜绝出现超期审理现象。
目前,该案已经快速审结,诉讼监督取得了实效,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范闻鑫/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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