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交警联手陕西警方依法查扣两辆报废商砼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12/11    点击次数: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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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李杰  通讯员秦明亮/文图)12月8日,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配合陕西警方,一举依法查获两辆应当报废的商砼搅拌运输车,并成功扣押至某停车场。
       当天上午11时,浚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陕西省蓝田县交警在浚县小河镇追踪到两辆陕A牌照的达到报废标准仍然存在运行轨迹的的商砼搅拌车,请予配合查扣。

       接到指令,民警立即赶往小河镇,与陕西交警取得联系后,在大海线和永定线交叉口南不远处将两辆商砼车查获。

       经查,两辆车所有人均为浚县新镇人胡某,原在陕西省境内从事商砼运输业务,后返回浚县。虽然两辆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一直在从事运输,且已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督办车辆。

       查实后,浚县交警大队随即与陕西交警共同将车辆扣押至某停车场。

       下一步,浚县交警大队将对该两辆商砼车进行报废处理,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正在办理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对行驶达到一定里程和年限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同时禁止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报废而未报废的车辆,安全性能严重下降,在道路上行驶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履行车辆报废手续,以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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