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楷模
——追记郸城县检察院优秀检察官路广恩
路广恩,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河南省司法学校,分配到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反贪局副局长、侦监科副科长、公诉科副科长。2007年5月24日,因积劳成疾、不幸因病去世,年仅45岁。
该同志从检24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常年战斗在反贪、刑检工作第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甘于奉献,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检察官。四次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干警,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三次被市院表彰为全市“优秀侦查监督员”。
他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法律和检察事业,不怕吃苦,敢于碰硬,严查各类贪污、贿赂案件;秉公执法,人文办案,充分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绝对忠诚的检察本色。《今日安报》、《河南商报》、《周口日报》、《周口晚报》、周口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路广恩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和报道。郸城县院、郸城县委政法委、周口市院,周口市政法委先后作出了开展向路广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向路广恩同志学习的高潮。
忘我工作,甘于奉献
路广恩同志干一行爱一行,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局、政工科、侦监科、公诉科等科室工作,由于虚心好学,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积累,成了该院出类拔萃的业务尖子。他干起工作不要命,从来不把自己的身体和健康放在心上,无论是办理反贪案件还是审查逮捕案件,无论是从事综合工作还是支持法庭公诉,他始终坚持工作第一,不计得失,无私奉献。1996年,在办理一起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时,路广恩骑车下乡调查取证,半路上被雨淋成个落汤鸡,一连十多天发烧不退。他照常坚持工作,每天调查取证,等到案件结束,他到医院去检查,连续十几天的高烧已使他肝功能严重受损,医生要求他住院治疗。他在医院仅住两天,就又回到了工作岗位。2000年冬天,路广恩被派去宁波、上海等地外调取证,临行前,妻子把一周的药给他带好,嘱咐他按时服用,谁知他一去就是20天。由于中断了服药,路广恩病情突然加重,春节临近,家家都在忙着办年货,而路广恩一家却从医院大包小包提回来一堆药。由于生活条件差、工作劳累、长时间睡眠不足,路广恩经常被疾病困扰着。尽管这样,但他仍在忘我的奋斗中奉献着青春,透支着生命。
刚正不阿,无私无畏
路广恩办案讲究一个“公”字,认准一个“法”字,在原则问题上,刚正不阿,一身正气,他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神圣和威严。1996年,在办理一起乡干部涉嫌贪污案件时,一个在司法机关工作的同学找路广恩送礼说情:“老同学,我亲戚那个案子你可要帮忙呀!” 路广恩笑着说:“不是我不帮忙,咱们都是学法律的,这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事,你我都不能干。咱要想帮他,就让他主动坦白,争取宽大处理。”那同学见他不留面子,掂起礼物气愤地走了。从那之后,路广恩“不讲情面,不会办事”的传言便越传越多,说情行贿之类的事,谁也不敢轻易找他。在反贪局那两年,路广恩主办贪污贿赂案件13起,其中大要案8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他所在的反贪局1995年荣获集体三等功,1996年又荣立集体二等功。
正是他敢于坚持原则,坚持法律正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不怕困难,敢于碰硬,秉公执法,无私无畏,不为权利所惑,不为人情所困,先后侦破了一个又一个贪污大案、贿赂难案,承办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7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起群众申诉案件,被百姓称赞为“当代包公”。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路广恩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办案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经常通过调节疏导,化解矛盾,促进和谐。2003年10月,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时,他得知死者家里上有年迈父母,下有三个年幼的孩子,生活非常艰难,心中顿生怜悯之心。考虑到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肇事者又有调解之意,征得受害人家属同意后,路广恩与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被害人家属获得了足额的经济赔偿。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2003年的盛夏,路广恩下乡参与农村综合治理,驻地是某乡一个偏僻的落后村。村里不通电,饮水也很困难 。路广恩走村入户,了解农民疾苦,分析落后原因。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们改组了村里两委班子,化解了多年来的派系宗族争斗,该村实现了由乱到治的根本转变。这就是路广恩通过对执法为民的理解和实践,使一件件棘手的缠访案件罢访息诉。
清正廉洁,自警自律
路广恩上有老下有小,家庭条件本来就不富裕,妻子下岗后,开了个小小精品店,本来省吃俭用生活还勉强维持。得病以后,他吃药花的钱比全家人吃饭的还多。这样一来,他日子更清苦了。然而贫穷和疾病没有动摇他做人的信念,金钱和物欲的诱惑没有改变他清正廉洁的品质。1997年3月,路广恩正在办理一名村支书涉嫌贪污案。他的妻子得胸膜炎住进医院,她一天休克三次,医生已下了病危通知书。路广恩心急如焚,正在他四处打电话找人借钱时,巴集那个村支书轻轻敲开了路广恩的家门,“路科长,听说你爱人有病,这些钱你先用吧。”说着把厚厚一沓钱放到桌子上。路广恩心里明白,送钱人热心的背后必有所图,他赶忙把钱塞到那人兜里,说:“谢谢你,我不缺钱。”来人诚恳的说:“你家的情况我清楚,算你借我的不行吗?”路广恩严肃地回答:“不行。花你的钱,我会犯罪!”办案中,他先后遇到说情送礼20多次,都坚决做到拒礼拒贿。
他有病住院,药费长期是自己承担。本来按规定,住院医疗费可报销百分之七十,不住院药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但由于县里财政困难,每次路广恩病重医生要他住院时,他总是无奈地说:“开点药吧,我这个家庭条件,住不起院。”近几年买药治病,他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几万元。2003年冬天的一个晚上,路广恩爱人王丽英为了省钱到周口批药,回来时遇车祸住进了医院。丽英哭着说:“广恩呀,你有病一直瞒着领导和同事,这些年我作了多少难啊?你不好意思说我去说。”路广恩耐心解释说:“咱是贫困县,我们院里发了工资以后,办案车加油就困难了,咱咋能给领导添麻烦,提要钱治病的事呢?”。2007年5月23号,路广恩弥留之际,对妻子留下了临终遗嘱:“欠人家的钱你还不了,要告诉儿子,让他们接着还”。这就是路广恩,十多年来,他从没有向单位和领导提出过任何特殊要求,也没有享受过额外的照顾和补助。他在20多年来的检察生涯中,时刻绷紧为检清廉,秉公执法这根弦,充分体现了“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表现出了检察官忠于法律,诚于正义,惩恶扬善,不徇私情的高尚思想境界。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薛雁/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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