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遭受电子烟侵害,8月11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对润德、天鸿世贸等商场内烟草制品(含电子烟)专柜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活动。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梅芳、第四检察部第二办案组组长胡海涛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活动。
本次联合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的模式,通过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展开检查,主要检查了电子烟售卖情况以及购销台账,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电子烟、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是否在显著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 检查过程中,检察官们向商户宣传《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规定,讲解未成年人吸食香烟及电子烟的危害,让个体经营户充分认识到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严重危害性,告诫商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及电子烟。
商户经营者对此次检查也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他们表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一定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守法经营,绝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禁产品,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在此次活动中,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通过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力,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贡献检察力量。(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张艳华 李亚晖/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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