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未检检察官探索亲职教育新途径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7/8    点击次数: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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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检工作引入亲职教育机制,旨在提升父母的教育监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既能避免不良家庭教育导致未成年人误入犯罪歧途,又可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社会。为此,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近年来一直在探索亲职教育的新途径。

       一、 家长课堂 对孩子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法治宣讲员走进家长会、走入田间地头到家长身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疫情期间制作视频课程《家长是孩子最好的法治老师》,通过网络视频向全区的家长播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亲职训诫会 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提升监护能力教育

与开展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相结合,落实好分级处遇、保护处分制度的同时,对不达刑事责任年龄,构不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训诫,以督促他们提升监护能力,负起监护职责。

      三、发放教育书籍、定制亲职教育方案 强化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监护责任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未检检察官向他们发放《不是孩子的问题》、《好父母胜过好老师》等家庭教育书籍,并根据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亲职教育方案,帮助和监督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社会。

     除上述做法外,近日淮阳未检干警又把亲职教育的对象提前至了刚刚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夫妇。         从7月1日起,未检检察官将制作的《检察官写给新婚夫妇的一封信》委托民政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夫妇发放。该信通过质朴、真挚的语言从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不同时期父母陪伴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等多角度对新婚夫妇进行前置的亲职教育。         关于写这封信的初衷,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梅芳介绍:“人生没有彩排,不尽责任的父母培养不出优秀的孩子。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些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对孩子不管不问,或者过分溺爱。所以,我们就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了针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夫妇进行未雨绸缪的家庭责任教育。”开展亲职教育,是对“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未检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问题的关注和化解。在日后的工作中,淮阳未检将持续发力,创新思路,通过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做到凝聚家庭、政府、司法等各方保护,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格局,让辖区内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张艳华 许方方/文图)

编       辑:张军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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