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冒名顶替上大学者补上法治课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6/22    点击次数: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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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峻峰
    上周,山东聊城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引发舆论持续关注。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已经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并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的行为。

    在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之际,保障高等教育公平的话题再次牵动公众敏感的神经。公众担心,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不仅仅是山东这次公布的242例。

    2004年,湖南农家女罗彩霞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并因为身份信息被盗用而面临着无法毕业和就业的双重困境。2003年,周口农家女王娜娜高考后没有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便外出打工,谁知她的入学通知书被别人拿走顶替上学了。近日,央视著名主持人康辉在自传《平均分》中提到了他险些“被顶替上学”的情节……由此可见,过去,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远不止发生在山东的242例。
    如今,虽然很多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或被注销学历,或被单位解聘,还有些相关责任人被查处,但是,那些被偷走大学梦的受害者的人生却无法挽回,他们受到的精神伤害无法弥补。更严重的是,还有很多伤害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不仅掠夺了受害人的学习成果,偷走了受害人的生活梦想,还改变了受害人的人生轨迹,甚至摧残了整个家庭的希望。这种行为不仅仅对个人产生危害,还会危害国家治理、社会公平,而且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
    这些案例中,受害人往往是意外发现名字被占用的,经历过千辛万苦、数年奔波、四处维权,甚至最后在媒体的监督下,才让冒名顶替的行为大白于天下。即使能够找到真相,受害人的青春也已经逝去,原来的梦想已经磨灭,生活的艰辛已经饱尝,想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困难重重,受害人的损失也无法估量、难以挽回。
    高等教育公平是确保人格平等、社会公平、人生发展机会均等的重要底线。根据法律规定,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长期使用他人身份,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为这些人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但是,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往往面临许多困难。
    针对公民受教育权被侵害等问题,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还没有具体规定。面对现实问题,国家需围绕公民的公平考试权、依法受教育权完善相关法律,明确一些限制性举措和侵权责任赔偿标准,加大对破坏高等教育公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处力度,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我们更愿意看到,更多的省份在此次事件中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能够举一反三,按照有关政策,作一次违规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的情况排查,亡羊补牢,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补上法治课,让他们付出相应的代价,还高等教育以公平,还社会以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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